注册资金认缴制的相关问题
发布时间:2024-02-20
以前如果有创业者向或者企业的时候,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,随着时代的不停发展,很多的限制正在减少,并且自主创业得到了鼓励,其注册资本都可“认”缴,这可以带来很多的便利,但是注册资金认缴指的实施过程还是有不少的问题产生的,接下来就来看看相关的内容介绍。
基本行业无限制,除了一些特定的行业会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。
二、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有规定出资期限
缴纳期限可自主约定。
股东可以自行约定认缴的出资额、出资方式以及出资期限,
您在章程约定“100年后缴足注册资本”,虽然搞笑,但也合法。
是否可以
在认缴部分内承担法律责任,不缴足也允许。
股东没有缴足出资应该先缴足出资。也不会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。若在规定的出资期限内,未有需要偿还的债务或能偿还债务,就不需要缴纳原来认缴的部分。
换句话说:您认多少,就需承担多少的债务责任。也需要承担责任。
企望港建议各位量力而行。认缴了1000万,就需在1000万以内承担责任。
四、是否需要在投资人进来之前缴足
具体看投资人的要求,法规没有限制。
创业团队需明白,实缴注册资本不是法定动作,可协商。
五、实缴注册资本是否需出具验资报告
不需要出具验资报告。无需提交验资报告。
六、实缴没有验资报告,如何证明真实性
备注“投资款”,会计上在资产负债表的“实收资本”科目入账。
认缴不等于任性,认缴制下还是要小心处理!版权声明:本文系企望港独家稿件,未经授权,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。